佛教之因果观
佛教之因果观
──十一年四月在黄陂前川中学讲──
佛法者,明白事理之方法也。宇宙万有不外事理二门,而欲明此事理须用一种方法。然事者指实事言,理指真理言,吾人必先明真理,然后所作方为实事而免于虚伪错误。
凡一件实事之发动成就,不外乎因果律。其发动之种种方面,即因是也;由此各方面所凑合结集,而成就发现为一种事实,即果是也。如宇宙间之山河大地飞潜动植,乃至细微到于一微尘一芥子,皆是果相;此果必有因由,故吾人可据果以推因。如现前之讲台,亦一众因所成之果,故须有能作木工之人,利用木工之器具──规矩绳墨等,而择取适于作桌子之木料,依此众因而成就桌子之果。
因果之相,同时俱生。如木为因,然已具有可以作桌子之功能,故在因地时即含有果相;迨已作成桌子时,而此桌子乃木桌,并非金铁泥石等桌。由此可知在果已成时,因相仍在;故因果之相虽可分,而是同时俱有也。
谷种入地乃可为结成榖子──果之因,然必其地非是石田,又须水力滋润,日光照临,人工培养,然后至秋季乃能结实。此土壤、水力、日光、人工等即为之缘,至新榖之果乃榖种之亲因与土壤等众缘和合而成。故吾人从果上可以推因,复在因上便可以测果;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未有瓜种生豆、豆种生瓜者。
因种起作用后,中经多相,其体量形状均与原来因相不同。虽不同而其最后结果仍与原来因相相同;此在佛法上谓之异时因果。如春种榖子,中间经过发芽、成稻、开花种种,至秋后始结果。常人不能澈底明白因果,如种榖后未见即刻结果而但见发芽开花等相,遂以为因未必有果,或以为果未必从因来。
因果可互为因果,如旧榖种可结新榖子,而此新榖子又可作明春之旧榖种是。世人多欲明白因果,然外学等──如科学、哲学──因其推测之方法有错谬,或稍有发现自起执著,故于因果律不能澈底明白,既于因果未透彻,故所发现之事实复成虚伪错误。吾人若能澈底明白因果之真理,遂可选择良好之因,而成就一良好之结果;避去不良之因,而免不良之果。故根本上欲知因果真理,遂有研究佛法之必要。佛法能说明世出世间万法之本体现象及其因果,一切世间学术宗教亦皆稍明因果,然以说不究竟,遂生错误;惟佛法能彻底说明。
神造
┌世界──迷──物质
真果体┤迷自然
└人生──悟──惑……业……真果体
婆罗门、耶、回等谓世界与人生由于神造,如谓为大梵或大自在天或上帝等所造成者,如居城者不知稼穑之状态及经过,遂认米榖为米店之人工所造成,此乃欲求真理而于真理未明,创为臆说。
科学家反对前说,谓世界人生皆由各种物质和合变化而成,及至各物质解散其体遂归于断灭,或仍化为气体。如人于收获新榖时见此新榖由稻秆花叶等缘所成,而不知此花叶等乃由最初之旧榖种而发生,可谓知缘知果而不知因。
自然哲学家谓世界与人生乃是自然之现象,殊不知若系自然,则世界与人生不待因缘和合便应成就,此乃于因果真理不明,而又颟顸不加推求。佛法谓世界与人生皆由吾人一心之不觉而发为迷惑,由迷惑而发动行业,故可知世界人生乃由惑业而有,非是神造,非是自然,亦非仅以物质和合变化而成。吾人现前一念之心,本具智慧光明神通妙用,只因一念不觉而起惑造业,遂现自身他人山河大地等等现象。此如人于醒觉时本无梦境,而睡熟后梦象宛然,梦中亦有内身外物山河大地,而梦梦相续,惝恍迷离。故世界成住坏空相续,人生生长老死相续,不得解脱,不能出离。欲求解脱出离,还须明了本心,令其念念常觉不昧乃可。此如吾人欲求不作梦,须能常时醒觉令其不睡始得。
一心之本体原是灵知不昧,而又有可觉可迷之妙用,由迷悟不同,故所现境相不同。十法界中由地狱以至菩萨,皆一心所变现,此如各人作梦之心不同,故各人之梦境不同也。因果为一心所造,而万法不出因果律,故吾人若能知此心能造因果,自加取舍择别,乃能断惑止业而避免苦果。此明实事。
若论真理;此真理即吾人一心之本性,此本性本来圆满周遍,德相具足;只以迷昧不觉,其妙用遂不显现。傥吾人先由信解实事之因果,依教起行,渐至明心见性,了知真理,确实证明,即是成佛之境界。故佛者,即大梦已觉而不复入梦境之人也。(王净元记) (见海刊三卷十一期)(附注) 出“前川听法纪闻”之二,原文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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