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三大忌讳,定期、定地、定物。

《印光法师文钞》:“买物放生,与布施同,须善设法。勿立定期,勿认定地,勿议定物,随缘买放,生得实益。若定期、定地、定物,则是促人多捕矣。”

注:应当如何放生放生是否必须阻止他人吃肉为了实现放生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印光大师认为,买来货物放生就像布施一样,必须妥善安排,寻找方便法门。不要确立定期放生之约,不要只在固定地点放生,不要规定必须放生某物,应该随顺机缘,机缘到时买来放生,所放生灵也能获得实在利益。如果安排固定时间放生,只在固定地点放生,指定必须放生某物,只会促使有心人去多多捕捉这类活物,只能适得其反。